登录 |  注册 

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白山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2336M/2024-02200
分  类: 综合管理 ;  报告
发文机关: 白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标      题: 白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白山司报 [ 2024 ]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2336M/2024-02200 分  类: 综合管理 ; 报告
发文机关: 白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标      题: 白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白山司报 [ 2024 ]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白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白山司报 [ 2024 ]1号

  2023年,白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白山全面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一体建设贯穿始终,依法治市工作开创新局

  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调整委员会委员、办公室成员以及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市县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现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应述尽述。健全完善我市法治建设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法治工作月报告制度,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促进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升我市法治建设水平,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法治工作月报告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地区、部门法治工作月报告制度。

  二、服务大局贯穿始终,司法行政职能高效发挥

  1.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一是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要以加快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为引领,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按照省、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等工作部署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省、市重点任务和全面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推动长白山地区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手册》,推动年度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2.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发布公告,积极征集问题线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启动专项整治实地督察,协调指导各地和公安、交通运输系统着力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为人民服务一体推进。

  3.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按照《法治白山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白山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白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既定目标任务,调度全市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分工撰写报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顺利通过省级中期评估。

  4.全力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验收。多次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办公。制定“攻坚会战”工作方案,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总结提炼出推进精准执法、临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白山大调解格局、社区矫正平台建设等四个特色亮点工作。

  三、依法行政贯穿始终,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1.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突出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不断深化双向发力、整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我市临江市、靖宇县被成功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构筑法治政府新型信用监管体系”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发挥行政立法的保障作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立法机制,认真落实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白山市违法建设分类查处条例》等年度立法计划8项。完成《白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白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等6部法规、规章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全省立法工作,先后完成《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14部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为全省立法适当性提供业务支持及重要参考。综合执法改革成效突出。

  3.发挥执法监督的规范作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白山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和“执法宜企行动”,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开展“《白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解读暨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工作。印发《白山市深入整治营商环境建设中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营商环境建设中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4.发挥审查监督的把关作用。对《白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暂行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市政府拟签订的《白山市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等18份经济合同或合作协议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意见建议27条。完成对市委市政府拟印发的《白山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6件党政联合下发文件合法合规性前置审核。完成21件市政府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9条,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5.发挥复议监督的促进作用。2023年全市累计办理行政复议申请251件,行政复议案件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和终止占审结案件总数的35.8%,处理行政复议监督申请18件,努力提升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有力规范和纠正了一批行政行为,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鲜明导向。

  6.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市率先制定国内首部设区的市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府规章——《白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全市65个乡镇(街道)均已单独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选配677名有经验、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907项,全市乡镇(街道)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53件,治理效能得到持续释放。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典型工作经验,在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上进行交流发言,获得5个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等多项表彰。

  四、法治为民贯穿始终,竭力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1.以公共法律服务强动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库。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提升,研发浑江区“满足”法治文化公园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6项。不断完善和发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居法律顾问服务646个村(社区),服务2222次。2023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3901人次,代书111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公证案件4500余件、司法鉴定案件41件,受理仲裁案件18件。全市妇女联合会、女性社会服务组织等机构共设立8家“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浑江区城南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展了省、市年度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覆盖面。市法援中心承办退役军人王某某、邵某某劳动争议案件,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司法厅评选为《省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承办妇女王某某家暴离婚维权案件,入选全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以法治宣传教育筑基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开展白山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巡讲、“普法上山下乡,法润‘一山两江’”等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五月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落实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服务企业大会精神,开展“同心法律助企行”“服务企业月”等系列活动,共计1700余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3.依法治人才培育作保障。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持续推动律师党建工作,召开白山市律师协会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对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和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做好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年检注册工作。夯实公证质量基础,建设过硬队伍,开展2022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

  4.牵头落实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工程各项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白山市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的通知》,采取“五化”闭环工作法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我市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均按计划顺利进行。印发《关于推进法律服务队伍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共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团7支,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带领律师法律团队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对接企业176家,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法治体检”506次,提供法律咨询8175次。

  五、安全稳定贯穿始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健全社区矫正体制建设,对白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奖惩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整。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确保刑罚执行体系更顺畅,积极协调梅河监狱、通化监狱,发挥派驻民警优势协助处理疑难案件,确保我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新模式,我市江源区司法局列入全省首批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单位。创新建立“警矫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警矫联动保平安活动。指导、支持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协调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

  二是严守安全稳定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场所物防水平。强化安全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安全形势研判、民警直接管理、领导值班带班、“两违”物品排查清缴管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加大对戒毒人员夜间就寝、文体活动、康复训练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视频巡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召开危险源研判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基层治理,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调解安物业”、“调解惠企”工作落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安置率100%。

  2024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方案》,不断提高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奋力实现白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白山市司法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