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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Q3022060200046500M/2026-02409 |
| 分 类: | 政策法规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商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18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展会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白山商务发〔2026〕14号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20日 |
| 索 引 号: | Q3022060200046500M/2026-02409 | 分 类: | 政策法规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18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展会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白山商务发〔2026〕14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20日 |
关于开展展会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白山市浑江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方向)管理实施细则》(吉商财〔2025〕17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吉商贸发〔2025〕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展会项目储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内容
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洽会、专业展会及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包括吸引外资、对外投资、服务贸易类经贸交流活动)。
二、支持时限
2024年4月-2026年4月完成的参加展会和经贸活动类项目,以展会、经贸活动实际开展日期为准(不可重复申报)。
三、支持范围及标准
2025年5月31日前参加的展会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外经贸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管理与支持的通知》(吉商贸发〔2022〕41号)及支持地材展有关文件执行,2025年6月1日后参加的展会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吉商贸发〔2025〕15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专项资金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支持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票据不得重复申报。所报项目必须真实有效,如企业违反,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后果。
2.申报项目企业须进行参保登记,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对专项资金分配中发现弄需造假的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申请外经贸专项资金。
3.企业需将项目提前录入吉林省商务厅项目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库,网址:(http://111.26.53.241:8687/swt/a/logingl),并由商务部门进行审核,资金只支持在库项目,项目库线上申报日期截止5月24日。
4.企业根据申报指南逐项梳理报送材料,必须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统一规格为A4大小,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于5月28日前上报至浑江区商务局。
5.浑江区商务局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统一汇总后6月2日前报送至白山市商务局外贸科,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附件:1.项目储备申请书(附件1)
2.法律责任声明(附件2)
3.绩效目标表(附件3)
4.展会类项目申报指南。
白山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全文公开)
白山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1: 项目编号: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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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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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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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全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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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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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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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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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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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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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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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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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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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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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区归属 |
市(州) 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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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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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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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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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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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心内容(申请贴息资金的,应当逐一说明融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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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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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如有支持,按申报项目全称,逐一说明,并附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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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律责任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单位声明,确认完全理解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表格内所有内容。本人确认申请项目未获得中央或地方其它有关外经贸资金的支持,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方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商财〔2025〕17号)及《关于开展展会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白山商务发1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不存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文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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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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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自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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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名称 |
白山市浑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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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自填 |
申请金额(万元) |
自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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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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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阶段性目标 |
参加展会,开展国际认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洽谈……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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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符号 |
年度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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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洽谈意向订单 |
≧ |
自填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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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客户数量 |
≧ |
自填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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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企业经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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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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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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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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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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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
≧ |
自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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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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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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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 |
≧ |
自填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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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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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外经贸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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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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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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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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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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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级指标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调整。
附件4:
国内外展会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洽会、专业展会及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包括吸引外资、对外投资、服务贸易类经贸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限
参加展会和经贸活动类项目:2024年4月-2026年4月完成的项目,以展会、经贸活动实际开展日期为准。
三、支持标准
2025年5月31日前参加的展会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外经贸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管理与支持的通知》(吉商贸发〔2022〕41号)及支持地材展有关文件执行,2025年6月1日后参加的展会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吉商贸发〔2025〕15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储备申请书(附件1);
2.法律责任声明(附件2);
3.项目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财政拨款指标文件详细说明,并附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如有支持,按申报项目全称,逐一说明,并附申报材料);
4.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项目投入情况,项目申请金额,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项目总支出及资金来源,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和实际效果等);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吉林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获取);
7.绩效目标表(附件3);
8.企业实地参加国内外知名展洽会、专业展会及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包括吸引外资、对外投资、服务贸易类经贸交流活动)组展(组团)通知,认购展位合同或展位确认文件复印件;
9.参展企业须提供展位费发票及付款凭证、有关展品清单及运输单据及发票复印件;
10.参展(参团)照片(参展企业须提供能显示展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参展商品,粘贴在一张A4纸上);
11.参展(参团)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发票复印件,参展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参展人员护照及出入境签证记录;
12.“代参展”需提供委托代参展合同、代参展费用付款凭证和发票(免费需说明),展位所有标识及楣板须为委托企业;
13.企业参保登记证明,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证明;
14.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