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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720H/2025-0185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标      题: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山水工程)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财资环指〔2024〕17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720H/2025-0185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标      题: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山水工程)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财资环指〔2024〕17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山水工程)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4895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山水工程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山水工程)资金3287万元,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支出功能科目列:“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用于支持开展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请你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二、请你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6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财资环〔2023985 )有关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你单位要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同步筹措落实年度地方资金。

三、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里做法,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到具体项目,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

态化监督范围,你单位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示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资金按实施进度审核拨款机制的通知》(吉财建〔2024841)规定,执行“重大项目审核调拨”流程。
 
 
 
(此文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