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2009年组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按照《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09〕36号)要求,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标准,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
(十四)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监督全市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五)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
(十六)拟定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七)完善全市公务员考核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直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督导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十八)拟定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组织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十九)完善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二十)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二十一)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以下政府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公务员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二)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机构改革后,按照《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白山办字〔2019〕34号)要求,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调整如下:
(一)增加起草就业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税费减免认定、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监督、技术工人管理工作的政策办法制定。
(二)不再承担公务员调配、培训、工资福利等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不再承担军官转业安置,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白山等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含以下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计监督科(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绩效管理办公室(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教育培训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教育培训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养老与失业保险科、劳动关系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政策法规与监察科(仲裁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工伤保险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就业促进科等11个内设机构,另设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一)白山市就业服务局:
单位负责人:于瑞武 联系电话:0439—3324062
单位职责:
1.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
2.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负责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培育工作。
3.统筹全市返乡创业基地建设,会同农民工领导小组认定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
4.组织实施充分就业社区和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创建工作。
5.负责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失业率等就业数据统计及综合分析。
6.承担全市就业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7.开展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负责市直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及困难企业职工就业援助工作。
8.承办市政府农民工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9.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二)白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负责人:王思敏 联系电话:0439—3328305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2.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失业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
3.鼓励并组织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负责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4。根据办学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
5.负责全市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
6.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
7.负责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现状及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的工作:
8.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三)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白山市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白山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0439—3250852
主要职责:
1.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2.承担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3.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推荐、招聘工作,为人才流动办理手续。
4.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服务工作。
5.为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代理(人事咨询策划、职称申报、调整档案工资、聘用合同签证、社会保障)。
6.承担各类人才的培训和评测工作。
7.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8.负责全市市直各部门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四)白山市劳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单位负责人:隋耀辉 联系电话:0439—3356110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依照法定程序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3.依照法定程序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照法定程序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五)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单位负责人:孟繁鹏 联系电话:0439—5081253
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我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工作;
2.负责我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承办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等社会化考试工作;
4.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六)白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白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单位负责人:杨烈 联系电话:0439—3223991
主要职责:
1.承担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2.承担审理、调节、仲裁管理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作。
3.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七)白山市创业贷款担保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牛力 联系电话:0439—3225116
主要职责:
1.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的自主创业人员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创业贷款受理、担保及贴息。
2.负责对创业贷款申请进行项目考察,对获贷后的个人、合伙经营企业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进行贷后跟踪服务。
3.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申报及数据统计。
4.负责清收到期贷款本息和对不良贷款的追还等工作。
5.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八)白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白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服务中心)
白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单位负责人:许传政 联系电话:0439—3325357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鉴定考核。
2.承担全市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
3.承担全市技能人才社会化评价工作的管理服务。
4.承担全市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
5.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九)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馆)
单位负责人:李军同 联系电话:0439—3336123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作标准、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卡工程规划和实施及管理、推广和使用工作。
3.负责市人力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中心的规划建设和数据采集、管理、变更和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
5.开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调查和统计分析预测,提供信息资源服务和决策支持。
6.负责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管理。
7.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和局门户网站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并组织发布上网信息。
8.承担金保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重大信息工程工作。
9.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四、其他信息
市人社局负责人:程显津
办公地址:白山市翠柏路1号 市政府10楼
邮政编码:134300
联系电话:0439-3224977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春夏季)8:30—11:30,13:00—16:30(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