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水务局关于
印发白山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
白山水〔2023〕108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白山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山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山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农村供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对标乡村建设行动要求,聚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为方向,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健全完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群众持续稳定喝上安全水、干净水、放心水。
二、实施目标
到2024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0%;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40%以上;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
到2025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5%;24小时供水实现全覆盖;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26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70%;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完善,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及标准化改造。针对部分工程运行时间久、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以城区、镇区、重点村等为圆心画圆,在确保水源水量充足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工程扩网并网联网,兴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规范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持续推进供水管网入户,逐步补齐补牢农村供水工程短板。
(二)推进工程24小时供水。根据乡村振兴进展和农村居民用水需求,通过工程扩网并网联网及标准化建设改造,确保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推动供水工程具备24小时供水条件,强化水费收缴、建立水费财政补贴制度,为工程正常发挥作用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工程24小时稳定供水、良性运行。
(三)启动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综合考虑水源水质、工程规模、管网分布和运行方式,推进优质水源置换、配套水厂建设和供水管网延伸覆盖;按要求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强化水质巡检和千吨万人水厂水质自检。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核查,持续推进农村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千人以下工程水源保护工作 。
(四)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以县为单元,通过组建农村自来水公司或依托城市自来水公司等企业,逐步推动工程管理方 式由行政化管理向“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转变。在使用好中央和省级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同时,将农村供水工程维养资金纳 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工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进一步健全水价 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依法依规推行基础水价+计量水价,确保水费应收尽收、县级统管统用。
(五)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对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标准,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手册和实施方案,依托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运行平台,开发“标准化APP管理平台”,每处工程设置一个“二维码”,用信息化手段对工程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到2025年底前,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六)强化农村供水监测排查。落实“用水户+管护单位+监管部门”三级监督监测机制。在推动监督电话24小时畅通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工程的全面排查,常态化开展暗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及时动态清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措施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资金保障。持续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统筹运用好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作用,确保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为工程按时维修养护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调度暗访。建立定期跟踪调度通报制度,把农村供水保障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充分发挥暗访专班作用,强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同时依托各级监督电话、监督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暗访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全市农村供水现状,组织开展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先进经验做法宣传。积极拓展农村供水政策宣传方式,通过水厂“公众开放日”、村规民约等形式,引导农村居民广泛参与,普及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等知识,不断提高用水安全、节约用水及有偿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