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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9904/2022-0379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林字〔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9904/2022-0379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林字〔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6日

  直属各单位: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逐步缓解,停产半停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加,安全防范压力增大。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白山市安办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白山市安办发〔202262号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措施,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已进入二季度,疫情防控趋于稳定,我市将迎来项目集中开工期和生产施工高峰期,各行各业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加上春季风干物燥,春耕农忙、旅游旺季、汛期也将到来,森林防火、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风险急剧增加,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性特点,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特别是对今年疫情防控影响下,复工复产更为集中,用工紧缺、封闭管理、人员转岗、替岗等新形势、新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领导干部要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林业局将定期跟踪调度。同时,要严把复工复产关,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     三要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各单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以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为抓手,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市林业局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不顾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对“屡查屡犯”的,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干部要追责问责,发挥“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 

  

  

    

    

                                    白山市林业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