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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6    点击数:

白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白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白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电话:0439-3225461,传真:0439-3228278。邮编:1343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999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逐步有序的依托于白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整理发布我办政府公开信息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白山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指导科的指导下,我办加强有关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工作,健全了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二)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我办全年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条,其中白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3条;长白山日报2条;微信公众号5条。

  (三)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方式,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我办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并制定相关制度。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我办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政务服务大厅配备1名专职人员。坚持做到每年至少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中,注重及时收集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从组织领导建设入手,将信息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信息安全纳入人防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执行发布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有效实施。

  三是强化培训教育。本年度按照要求参加了统一组织培训,同时,对内部信息员业务素质进行了集中培训,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办政府信息主要依托白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公报、吉林日报、吉林人防、长白山日报等渠道进行发布。

  3、强化制度建设

  在完善各项主要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今年更新了白山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务大厅审批窗口公开了白山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4、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

  由于我办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属于涉密范畴,所以未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4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4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44.85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重点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确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精神,主动接受上级的统一指导,加大领导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信息队伍素质建设。培养专业信息和网络管理人才,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的栏目内容,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信息,加强横向、纵向工作交流,适时举办研讨活动,大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人防在群众中的知名度。

  (三)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对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人防信息。在信息公开上积极开展工作,把人防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