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监察室为监督机构,市局各科室(分局、支队)、协会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所辖城区工商分局也根据市局部署落实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人员配备情况。市局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审核、更新和文字材料上报,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维护。
3.培训情况。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政务信息会议1次。以新网站、新系统培训为重点,内部、外部共培训12次,参加培训人员560余人次。突出了政务信息的写作和公开载体的创新,为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1.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板、牌、屏、网、图、卡、会”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果。市工商局红盾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通过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涉及工商部门的政府信息;市局印制企业年报公示的应用指导手册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向服务对象发放,得到了好评;发布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4次,科学分析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张情况;组织开展了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4.26”商标品牌宣传周活动、“工商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更新了宣传板和门牌。
2、信息公开专栏情况。市工商局使用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软件系统,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在红盾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基本配套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制定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建立健全白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考核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等九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六项制度。认真开展“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实现客观及时公开。
(四)监督检查情况
市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要求科学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根据《条例》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白山市红盾网站政府信息专栏及时发布。
(二)公开的数量
截止
(三)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条件、提交材料规范及办事程序等业务管理类信息占主动公开信息的11%,政务动态类信息占82%,,其他信息占7%。
(四)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2015年通过吉林省红盾网站、白山红盾网站和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上媒介发布各类信息199条。
2、公共查阅点。设立多处公共查阅点供服务对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3、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参加了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并对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答。
4、公开的及时性。在正常情况下,全部文件信息实现了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全部文件信息实现了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
5、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本单位财政预算已向社会公开。
6、三公经费公开情况。三公经费在本单位内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5年,市工商局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工商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白山市工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三是政务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四是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利用不充分。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七、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市工商局将按照市政府和省局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对红盾网站进行充实、更新,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完备,搭建起工商部门阳光行政的平台,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工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涉及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