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质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质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质监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工作。我局配备1名兼职政务公开信息员,定时对有关频道和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加强信息管理。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集中宣传、会议宣贯、发放资料、窗口接待、网络公开等形式,大力宣传质监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公开承诺等,树立质监形象、提升行政效率,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4、建立健全新闻报道联合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报道质监工作动态,传递重大活动进展,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年度市质监局共发表政务信息共45条,其中省质监局简报3条,长白山报、政府信息网、白山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发表新闻及信息32条。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总发布信息数10条。包含 2016年本部门财政预算数据、2015年财政决算含三公经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政务动态新闻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份。 2016 年 11 月 17 日收到申请人邝安杰申请要求,由于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依据信息公开文书,于2016年11月18日向申请人回复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依据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省价收[2016]82号文件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中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复检收费,降标后收费标准为初次检验收费的20%。
2、依据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省价收[2016]99号文件要求,计量检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电类特种设备除外)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5%。
3、依据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省价收[2016]221号文件要求,将44项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将31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没有出现信息安全泄密事件。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二是对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7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科学、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快地进行更新,以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
三是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