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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00MB1866463G/2022-10862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标 题: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及下设事业单位简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索 引 号: | 11220600MB1866463G/2022-10862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标 题: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及下设事业单位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及下设事业单位简介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全市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走私贩私、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文本使用,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五)负责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处理消费争议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协助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协助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全市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申请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化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活动。组织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市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规划。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地方性规定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八)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十九)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二十)负责民营经济和市场党建指导工作。承担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权限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权限制定、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六)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政策指导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和化妆品经营备案工作。
(二十八)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白山等相关工作。
(二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调研室)、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民营经济发展指导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技术管理与创新科、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张辉
通讯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新华路159号
邮政编码:134300
联系电话:0439-3226685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事业单位机构简介
一、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一)机构设置
业务部、客户代表部、技术部、质量部、技术服务部、质控室、水质检测项目办、市场开发办、项目部、办公室、采购部、财务室、检验室
(二)职责职能
1.业务部:负责检验业务的受理及客户接待工作。做好检验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变更、保管及重复性检验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样品管理工作,做好样品的接收、检查、编号、标识、信息收集、照相、发放等工作;负责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做好检验报告打印、检查、装订、盖章、保存及报告后处理工作;负责检验费用的收取和检验费用催交、开票、统计、核算及报表工作;负责检验报告更改及未发出检验报告返工工作,做好检验报告质量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检测项目分包的实施,做好分包合同签订、样品送达、交费、通知客户、接收报告等工作; 负责抽样容器的管理、发放、回收及处理等工作;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做好客户档案的建立;协助做好本所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实习人员及企业检验人员外培的接洽、登记、学习材料发放、发证及学习材料存档工作;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客户代表部:负责水质检验检测业务受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客户联系、沟通、拟定合同、合同评审的组织等工作、负责水质检验检测业务受理后全程跟踪服务,包括任务确认、样品采集与接收、检测时限、报告发放及后续管理方面的安排及跟踪、负责客户信息建档工作,做好相关客户信息存档、负责客户维护工作,定期回访客户,跟踪客户意见反馈及投诉受理、代表客户监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任务的实施,为客户负责、负责陪同客户参观实验室,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工作。
3.技术部:负责全所检验检测技术的实施,做好检验检测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做好设备选型、安装、调试、验收、维修;负责内部质控活动,做好内部质控计划、实施及评价等工作;负责做好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实验的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负责标准变更的确认、标准方法证实、非标确认、方法偏离等工作技术确认;负责检验报告质量方面客户投诉调查和检验事故的处理;负责检验人员专业技术内培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做好培训后的效果评价。负责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新项目的合同、标书的评审工作,协调技术委员会成员做好重大的、复杂的新项目评审工作;负责人员监督和监控工作,及时上交监督和监控报告,做好人员评价和能力确认工作;负责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的核查;负责检验检测技术方面对外沟通,做好服务采购和验收。
4.质量部: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质量负责人确保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及质量/技术记录归档;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编写管理体系文件,做好体系文件的控制;负责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做好内审、管理评审材料准备、汇总、传阅、公示、归档等具体工作;负责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细则、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原始记录格式等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做好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负责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做好评审组织材料申报、现场实验项目汇总、整改材料编制等工作;负责受控文件的控制与管理,做好外来文件的收集与查新;负责标准及规范管理,做好标准收集、查新、整理、编号和发放等工作;负责供应商和分包方的评价管理,做好供应商、分包方的材料收集、评价、汇总等调查工作;负责外部质量控制活动的采购,做好能力验证计划、交费、收样、发样、实施材料归档等工作;负责管理方面外聘老师集中培训工作,做好和培训老师的沟通、联系,按计划聘请相关老师;负责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信息,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档案及设备校准、检定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不符合检验工作的识别和确认、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做好质量监督计划。
5.技术服务部:负责全国范围水质抽样工作,协助业务部整理采样容器;负责水源水及生活饮用水现场监测工作,对现场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负责水质检验客户的维护和开发,定期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对新客户进行沟通;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面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做好分析报告的编制,并对技术服务进行记录;负责水质检验检测招标信息的收集及跟踪,分析招标信息,确定是否进行投标;负责现场检测监测车的使用和维护,做好检测车设备使用记录;负责抽样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抽样人员按标准要求进行抽样。
6.质控室:负责本所质控计划的制定,协助技术部建立和完善质控体系;负责全所质控活动的实施,按计划制作及下发质控样品;负责全所质控结果的评价,质控报告的流转;负责标准物质的管理,做好标准物质的发放、存储、报废及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工作;负责部分标准溶液的配制,包括水样保存剂、保护剂的配制。
7.水质检测项目办:综合协调水质及食品各检验室业务工作,对水质及食品检验检测任务进行有效控制;负责水质及食品检测任务进度跟踪,做好各检验室的业务沟通;负责水质及食品检测活动的工作质量,做好各项目负责人的任务衔接;负责各检验室内部质控活动的沟通;负责样品的流转、保管、回收及处置工作,对样品的时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控制;负责水质及食品检验原始记录的收集,照相及原始记录的整理,编码和流转,对记录的完整性负责;负责水质及食品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评价、打印、流转及报告更改等事宜,对报告的质量负责。
8.市场开发办:负责全所检测业务的开发,对所内新开展的项目进行市场开发,对原有项目进行业务拓展;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通过网站、信件、微信等方式对外进行宣传;负责建立新客户档案,定期联系维护客户;负责招标信息的跟踪,设立专人负责招标信息的收集,及时向所内汇报招标信息;负责投标文件的包装、送达及现场投标工作,做好中标后续跟踪工作;负责招投标文件的流转及存档工作。做好招标项目管理工作。
9.项目部: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科研项目的申报、鉴定、验收、结题的组织及材料准备工作; 负责招投标项目研究及投标文件的编制;负责全所技改技装项目申报、验收工作;负责国家局、省局、工信等部门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做好质检所、国家中心、省中心年度总结、社会责任报告、验收材料及对外宣传材料的准备和管理;负责矿泉水公共服务平台和研发中心的管理工作,做好平台及研发中心策划、材料、运行、技术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本所计算机网络及机房内机柜的日常管理、运行及维护;网络域名及网络服务器的备案、管理及日常维护;负责本所检验检测报告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及新功能开发;负责本所监控系统的调试、日常运行及维护;各部门计算机系统、打印系统软硬件的维修调试。
10.办公室:负责所内日常办公、党务、公务等活动的安排,具体落实有关事项;负责所内日常行政文件、党务文件、会议纪要、简报以及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党务会议精神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拟订全所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监督检查;负责所内文件的核稿、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印制、催办、归档,文印、信函、报刊及所公章、介绍信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内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通知、文件准备、会议记录。负责所内保密工作,做好涉密文件、门户网站涉密管理;负责所内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所管干部、职工调动、退休等管理工作;负责招聘人员登记及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等事项。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及管理工作;负责招聘人员社会保险管理,做好社保交费、续交、变更、终止等事项;负责所内办公设备验收,交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内卫生、安全、出勤及劳动纪律的考核工作。做好节假日、休息时间的协调安排工作;负责所内人员公出、出车的登记管理工作及后勤、办公用品的保障工作;负责检验室检验过程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11.采购部:负责本所小型仪器设备、供应品的采购工作;负责本所供应品的验收、编号、发放等管理工作。
12.财务室:负责全所在编人员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按季度进行财务运行状况分析;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财务制度的编制和管理;负责检验费核算工作。
13.检验室: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本所的管理体系文件;严格依据技术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记好原始记录并出具检验报告,按有关规定保证检验工作和检验报告质量;按时完成本所下达的各项检验任务;负责对本部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试验、办公环境的管理以及安全、卫生、防火;负责检测过程的样品管理;承担新项目的开发和检验方法的研究; 承担有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编制监督抽查方案;负责完成所下达的本部门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质量控制活动;协助业务部完成检验业务的受理(合同评审)工作;负责本部门作业指导书的编制;负责本部门技术标准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部门消耗性材料、标准物质的申请使用和保管。
(三)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解增友 0439-3221170
二、白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一)机构设置
总工室、办公室、财务室、人事党务办公室、业务室、长度室、衡器室、压力室、理化室、流量室、力学室
(二)职能职责
1.总工室:组织解决科研、技术开发、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制定全所科研、技术人员长、短期培训计划;参与组织制定全所长、短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组织所内重大技改项目、新建标项目、科研项目、拓展项目等审定、论证工作;主持所技术委员会工作。
2.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室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督促检查上级交办有关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负责政府采购的申报及审批工作;负责保管印鉴、文件及重要资料;负责开具介绍信等证明材料;负责计算机、互联网、通讯设备、监控及电子设备、机房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文件和其他文书档案、技术资料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考勤、车辆派发与车辆档案资料、车辆加油登记的管理;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全所固定资产实物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系物业公司,管理保安保洁,督促检查办公环境和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负责非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小额零散基建维护等协调处理工作。
3.财务室:全面负责财务室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助领导审核各项财务活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收入、支出核算,财务票据审核;年度预决算报表编制,固定资产月报表、财务报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政府工作报告编制,其他与财务相关表格、工作报告等编制;起草拟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4.人事党务办公室:负责对人事党务办公室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党员活动的计划及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各项党务材料审核工作;负责人事各项统计报表、工资审批、各种人事材料审核和人事公开招聘及解除聘用工作;负责各项人事、党务与市局沟通协调工作;
5.业务室:全面负责业务室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组织定期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白山地区检定人员资质考核相关事宜;负责全所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全所业务工作数据统计,每月总结及阶段性总结;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及日常维护;职工午餐统计。
6.长度室:制定本室建设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合理安排室内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室建标工作,检定/校准/检测证书和报告的终审签字;对本室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质量负责;督促本室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检定项目: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经纬仪、水准仪、通用卡尺、外径千分尺、定量灌装机、量块、钢卷尺、指示表、常用玻璃量器。
7.衡器室:制定本室建设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合理安排室内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室建标工作,检定/校准/检测证书和报告的终审签字;对本室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质量负责;督促本室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检定项目:检定数字指示秤、非自行指示秤、模拟指示秤、重力式装料秤。
8.压力室:制定本室建设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合理安排室内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室建标工作,检定/校准/检测证书和报告的终审签字;对本室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质量负责;督促本室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检定项目:数字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可燃气体报警器、压力变送器。
9.理化室:制定本室建设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合理安排室内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室建标工作,检定/校准/检测证书和报告的终审签字;对本室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质量负责;督促本室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检定项目:酸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导率仪、生物显微镜、气相色谱仪、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浊度计、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离子色谱仪、血液透析装置、液相色谱仪、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出租汽车计价器、医用诊断全景牙科X射线辐射源。
10.流量室:制定本室建设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合理安排室内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室建标工作,检定/校准/检测证书和报告的终审签字;对本室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质量负责;督促本室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检定项目:燃油加油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膜式燃气表、液体容积式流量计。
11.力学室:制定本室建设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合理安排室内人员及设备的配备;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室建标工作,检定/校准/检测证书和报告的终审签字;对本室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质量负责;督促本室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检定项目:天平、砝码、温湿度试验设备、水泥软链、试验机、玻璃浮计、婴儿培养箱、击实仪、水表、电能表、热能表、电三表、热工仪表、温度计、互感器。
(三)负责人:董秋
三、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一)机构设置
锅炉科、压力容器科、机电一科、机电二科、考核科、长白检验所、抚松检验所、靖宇检验所
(二)职责职能
1.锅炉科:负责白山市范围内的锅炉定期检验,制造、安装(修理)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锅炉监督检验的受理、咨询、管理、指导工作。
2.压力容器科:负责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及中心的无损检测工作。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受理、咨询、管理、指导工作;安全阀校验工作。
3.机电一科:负责电梯定期检验,安装(修理)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本市范围内的电梯监督检验受理、咨询、初审、管理、指导工作。
4.机电二科:负责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次检验,安装(修理)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首次检验工作;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受理工作。
5.考核科: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6.长白检验所:从事长白县辖区内,参与和配合中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工作任务。
7.抚松检验所:从事抚松县辖区内,参与和配合中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阀校验工作任务。
8.靖宇检验所:从事靖宇县辖区内,参与和配合中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工作任务。
(三)负责人:崔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