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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MB1866463G/2024-04850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山市市场监管局处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市监字﹝2024﹞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00MB1866463G/2024-04850 分  类: 文件发布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山市市场监管局处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市监字﹝2024﹞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关于印发《白山市市场监管局

处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局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做好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现制定白山市市场监管局处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9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市场监管局

处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小组及职责  

2.2 成员单位及职责 

2.3 现场工作组及职责 

3 预警和预防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           

4.2 响应程序 

4.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5 后期工作 

5.1 善后措施           

5.2 事故调查处理 

6 保障措施 

6.1 制度和保障 

6.2 新闻宣传 

6.3 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制定与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处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对能力,规范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响应程序,确保应急工作科学、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令第50号)

《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市监办函〔2019〕31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15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白山市行政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本预案有关要求,市局有关科室、单位积极开展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市局指定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统筹协调、提供应急资源保障;特种设备企业和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作用,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综合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4)科学处置,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提升应对水平和指挥能力。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装备、设施和手段。规范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5)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有机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特种设备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专家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能力。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小组及职责

白山市市场监管局设立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执行上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组长为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副组长为市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同志,成员包括综合科办公室、财务、特种设备市特检中心等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一般由组长或者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特种设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2 成员单位及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实际情况,负责综合协调、值班值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科: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跟进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特种设备: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和技术支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财务:负责向市财政申请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

4市特检中心: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监测和研判。协助特种设备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市局制定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调配、视频会议等各项保障工作。

2.3 现场工作组及职责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后,白山市市场监管局视情况组建现场工作组,特种设备根据一般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提出现场工作组组长和成员人选。现场工作组成员一般由特种设备负责同志以及专家等组成。现场工作组会同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1)核实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情况,涉及的特种设备种类、类别和品种;

2)核实事故人员伤亡和现场破坏情况;

3)对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进行初步研判;

4)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危害评估、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指导;

5)及时向市局特种设备报告现场情况,撰写现场技术勘察报告。

3 预警和预防

预判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时,领导小组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市特检中心组织开展跟踪监测,预估事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如事故引发舆情,综合科加强舆情监测,并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根据监测结果,组织专家开展风险信息分析研判,提出预防和控制建议,及时报领导小组。

2预警措施。特种设备根据事态情况,必要时通知可能发生同类型事故的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相关特种设备,防止风险隐患进一步蔓延扩大。

3)应急准备。特种设备市特检中心组织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和负有应急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装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舆论引导。综合科会同特种设备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组织起草回应口径、引导文章、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等,研判舆情回应内容、时机、方式,跟进做好舆情监测与信息反馈。

5)预警调整与解除。经研判,当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因素继续演变存在更大风险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当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特种设备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预警。

4 应急处置

4.1 事故报告

4.1.1 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逐级报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相关信息。

4.1.2 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涉及的特种设备种类、类别和品种

2)突发事件发生初步情况,包括突发事件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等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1.3 为了提高报告的时限性,在信息要素不全的情况下,可以边报告边核实,并备注正在核实中。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续报。

4.1.4 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或外国人员时,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属地人民政府

4.1.5  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或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4.1.6  应急管理部或地方人民政府已启动其他领域事故应急预案的,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 响应程序

4.2.1  应急响应

接到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特种设备核实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科室并及时启动本预案特种设备负责技术支持与综合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指导、协助做好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4.2.2 应急协调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特种设备应保持与现场工作人员和省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掌握事故相关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展态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对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由特种设备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协调解决,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

4.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4.3.1 响应级别提升

当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或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经特种设备组织专家分析评估,认为事件情况复杂、危害难以控制时,经领导小组批准应相应提升响应级别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报

4.3.2 响应级别降低

特种设备事故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无进一步蔓延趋势的,无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领导小组可以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

4.3.3 响应终止

当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得到控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响应终止。

5 后期工作

5.1 善后措施

领导小组积极指导、协助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善后工作,对涉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5.2 事故调查处理

对属于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范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制度和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信畅通。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检测仪器、应急车辆、通信装备等。

6.2 新闻宣传

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依据职责加强同新闻宣传、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联系,广泛宣传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等知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3 演练

白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级市场监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可以采取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方式。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特种设备负责起草及动态更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内容,制定本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并做好与本预案和同级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

7.2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白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