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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浑江区城东汽贸城东侧土地储备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2] 337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白山市浑江区城东汽贸城东侧土地储备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白山自然资函2022〕191号)收悉。白山市浑江区城东汽贸城东侧土地储备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符合白山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将有效防治项目区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发生,保障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地改善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对推进浑江区生态文明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原则同意白山市浑江区城东汽贸城东侧土地储备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山市浑江区城东汽贸城东侧土地储备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0-220600-04-05-201148)。

二、项目建设单位

白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三、建设地点

白山市浑江城东汽贸城东侧HJ-JB-06北D-13-03地块范围为:东起规划路,西至鲜明村,南起北安大街,北至规划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土地面积共计80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49290平方米、建筑垃圾清运59148立方米、覆土绿化等80300平方米等。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8.4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白山市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市自然资源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组织后续实施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