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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白山市税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白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986,邮编:134300,电话:0439-51100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山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白山市税务局对2020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全市税务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参加市政府在线访谈一期,以“落实疫情防控增值税优惠政策 助力纳税人复工复业”为主题,围绕落实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业等内容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参加了2020年“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通过直播热线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介绍白山市税务局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并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线进行了交流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互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020年度,白山市税务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2020年以来,白山市税务局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

1.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白山市税务局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综合运用问答、举例、图解、漫画等形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对重大税收政策和纳税人关注的热点税费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答和回应。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六稳”“六保”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

3.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要求,全市税务系统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市税务机关以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持续推进各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

税务网站方面,严格按照省局开放的政务公开标准,设立“办税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三大板块,统一基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指南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专栏内容,畅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

  政务新媒体方面,市局通过“白山税务”微信微博第一时间公开最新税收政策、各类政策解读产品、涉税操作指南等。截止2020年末白山税务微信发布信息2010篇,白山税务微博共发布稿件720篇。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1.落实领导责任。确定分管局领导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2.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了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未经审核的信息直接上网。

3.加强队伍建设。白山市税务局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强化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52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22

19

行政强制

2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4.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白山市税务局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注重信息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的职责权限还需进一步厘清。二是公开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部门内外部信息传递、共享的效率还有待提高。

2021年,白山市税务局将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强本领,强能力,强意识。二是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强化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畅通交流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到一个新高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