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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4    点击数: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3/index.html)。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439-5110036;邮编:1343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986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白山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山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宣传税务系统便民税务政策,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业务提升,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补充更新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公开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予以公开数量1件,2024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和平台建设。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将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税费法规等事项及时在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进行公开。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未出现任何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始终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公开。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白山市税务局积极主动更新税收政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提高热点回应时效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制度,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自查整改,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闭环管理模式。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制度和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凡是税务机关应当办理的相关事项、纳税人应当周知的事项和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问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的目标要求,主要存在的问题为政务信息公开数量不多、税收执法结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还没有完全达到标准和要求。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税收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