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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876076A/2024-06932
分  类: 失业保险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社会保险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标      题: 失业保险热点问答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2876076A/2024-06932 分  类: 失业保险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社会保险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标      题: 失业保险热点问答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1、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办理减员业务后,可以办理失业待遇申领。线上申领: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或“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线下申领:在经办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或银行卡。 
  2、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不需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取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4、已经领取了三级证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后,是否还可以申领四级证书的补贴?

  答:不可以。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