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四,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七、“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白山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3225023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长白山大街3382号
一、认真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市民委(宗教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政府年初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内容、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行为,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民委(宗教局)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主任(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主任(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办事机构具体抓,有关科室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整体工作,并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末有总结。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情况
2017年,白山市民委没有接到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公开机关职能职责、管理权限
明确了各科室、单位的职能职责,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了挂牌办公,做到了职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事、咨询政策提供了方便,维护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平时的对外宣传工作,除了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外,还注重对社会宣传我单位的职能职责、承担的任务,这样,既使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等其它各类应公开信息13条。我委对年至年这一时间段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我办政务网站信息数量整体成上升趋势。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30条 |
2条 |
2条 |
5条 |
37条 |
公布了咨询、服务、举报电话
为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设置了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为维护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接到举报及时受理、及时查处。
四公开执行公务方式
1、公开办事方式。对公务办事时限、程序、必要条件、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结果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关心热点、难点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标准。
2、公开执法监察。民族宗教执法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民族宗教监察证件,并有两人以上共同进行;监察人员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3、公开信息发布。定期公开发布信息,包括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内容,使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对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清楚明白。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白山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白山市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分别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部门、方式、程序、联系方法和时限要求,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网上其他方式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今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民族宗教信息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2017年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均无收费及减免金额。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及历年我委都未接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的数量为零。
我委2017年度已答复件数0件,待答复件数0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因为涉及宗教方面被确定为“内部事项”的内容、密级文件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因此不予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政府要求和社会期待还有一定距离,社会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内容所占比重不多。一是受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限制,我委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较少,政策解读栏目内容仍不够丰富。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敏感性强,大量的公文是政府部门的内部公文,能公开的文件数量较少。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配套解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