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民政局200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白山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制度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机关为目标,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自查自纠,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2.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分量化至个人,实现管理制度化。
(二)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在政务公开中,做到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明确、公开时间明确、公开程序明确。
1.政务公开形式多样。通过网上公开、上墙公开、会议公开、社区公开、发放通知书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开。
2.政务公开项目具体。公开本局职能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详尽说明申报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条件、所需材料和要求;明确公开对受理的申报事项在办理时限上的承诺;公开业务咨询和接受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执法依据和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局领导廉洁自律情况;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对拟任职人员名单进行考察和任前公示等。
3.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根据本局的职能和法律政策依据,公开民政业务工作办事程序,并进行了规范。
4.政务公开时间明确。公开时间以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涉及多个环节的工作,已有结果的各个环节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白山民政网站”栏目发布民生信息400余条。通过报刊、杂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中国社会报》、《长白山日报》、《民情》等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共7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0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规收取申请人任何其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及时。我们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