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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8-01-01    点击数:

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邢占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政务公开运行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检查。

  2、工作机制。各直属单位(法援、公证等)一把手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相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3、人员配置。从事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1 人,兼职人员1人 。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编写修改了《白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白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1、公开了市司法局200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对市司法局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目前,市司法局全部取消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项目。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制定并完善了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9项,补充完善了6项工作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数量

  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在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2条。

  (二)公开内容

  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以下事项:

  (1)机构职能。公开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岗位职责及权限等情况。3条。占公开信息的4.1%。

  (2)政策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规章。28条。占公开信息的38.8%。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15条。站公开信息的20.8%。

  (4)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12条。占公开信息的16.6%。

  (5)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5条。占公开信息的6.9%。

  (6)业务工作类信息数。9条。占公开信息的12.5%。

  (三)公开的形式

  在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无点击。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生成到网上公布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5条,占100%;文件信息生成到向公共查阅占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5条,占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

  2010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市司法局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强化廉政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市政府关于抓好政务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务公开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实行政务公开是市政府实话墨迹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民、便民的一项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邢占杰任组长,副局长郝晓光、党委副书记王洪威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科,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全面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年初,制定了《白山市司法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话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工作要求、具体措施等都做了详细的安排,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方案》中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分工负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作为年终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中我们能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到了定期检查指导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建制,稳步实施,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根据市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们认真落实了“十公开”制度,在公开司法局14项主要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制定公开了《白山市司法局各项工作制度》,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项目,行政管理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公开了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性质、职能、受案及服务范围,收费、收费标准、业务管辖、办案期限、回避制度、便民措施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内容;公开了办事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公开了办事纪律、廉政制度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了公证、律师工作的承诺制度;公开了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4部,其中公证处13部,律师所12部,司法行政领导9部,共设立揭示板83块。设立了桌签,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为使各项制度得以落实,我们做到了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谁出现问题,谁负责任,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实行所务公开,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市劳教所按司法部“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执法程序公开。劳教人员一入所,便告知其权利和义务,以及从入所到解教过程中的管理、教育、处遇等级、信访等执法程序,使劳教人员了解教育挽救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执法标准公开。将劳教人员申诉、控告的处理办法、处遇等级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准假、所外就医的标准和程序,脱逃、所内做案和所内死亡的处理办法及教育经费收支情况、伙食标准、医药费使用情况等全部向劳教人员公开,使他们了解执法标准。

    三是执法结果公开。对劳教人员的奖惩、各项管理审批执行结果、考核审批结果、准假审批结果、分级处遇变化情况全部公开,使劳教人员知晓执法结果。

    四是主支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实行所长接待日制度,将每月的5日、15日、25日定为所长接待日,集中接待劳教人员及会见亲属和来访群众。同时,还聘请市电视台、电台、《长白山日报》社等新闻单位为监督和宣传单位,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劳教干警的执法行为,树立了对外良好形象,维护了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措施,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市局党委坚持理论中心级学习制度,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局党委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了党委职责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是认真抓好政行风建设。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为使此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局政治部深入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对各地的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各窗口单位也采取不同形式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予以公开。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行风建设工作。

三是按照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开选拔推荐中层领导干部,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加大群众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严格了标准,强化了党的建设工作。

  三、以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严格办证程序,提高办证质量。

    一是制作揭示板,实行挂牌服务。为了让当事人了解公证的性质、受案范围、申请复议程序、公证机构设立依据、条件和审批程序,了解公证处组成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公证员的奖惩依据、程序等,制作了揭示板,将上述内容尽可能详细地介绍给当事人,同时还要求公证员每天都要着装上岗,设立了桌牌,佩戴胸卡,实行挂牌服务。

    二是发放宣传材料,公开办证事项。为了提高公证工作的透明度,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几大类公证事项印刷成宣传单,利用重大宣传日走上街头,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使当事人能够通过阅读宣传材料等形式了解公证的有关程序和时限等。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公证工作的最新发展动态。积极与多家媒体合作,先后利用市政府网站、《长白山日报》、《白山市服务指南》等媒介公开报道公证工作形势,公证执法事迹等,让人民群众知道公证、了解公证、监督公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利用公证调查时机将公证的条件、程序告知当事人,在回访中,通过收集证后信息,了解公证书使用、当事人履约等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寻找工作中的差距和失误,从而不断改进工作。

  (二)强化律师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利用吉林律师网、长白山日报等媒体,将今年注册的全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全社会公告。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相关要求,制作了《白山市律师行业行风测评表》,从七个方面广泛征求全社会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关党工委、团市委、老龄委等9个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为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协调,成立了白山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并公开选聘了15名执业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责任心强的律师、公证员为中小企业常年提供法律服务。

  (三)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带动律师服务向高层次发展。全市各级法律顾问团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四政方针,全体成员全部公示身份、自然情况和职责范围,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各级领导和政府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参与政府议事规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今年通过公开向社会招考,重新调整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并根据每名市领导的工作需要配备了专职法律顾问。

  (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贫弱者提供法律服务。我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基础上,狠抓落实。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内,严格审查援助对象的条件,履行援助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各级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都指派得力的律师出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会见和出庭工作,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贫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政治稳定。

  (五)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信访条例》,公开了《吉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规则》、《白山市律师参与信访规定》,加强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力度,并编入信访值班,公开承诺制度,并努力践行。对上访群众热情接待,正确解答上访问题,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并将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引导当事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稳定的作用。

  (六)司法鉴定工作得到深入发展。公开了《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社会专业司法鉴定管理规定》,认真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严格鉴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加强了对社会专业鉴定机构及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调查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使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得到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仍然有些单位和部门人个别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组织领导的不够得力,仍习惯于原则领导,一般号召,工作抓得不够实;

    二是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具体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总体上看窗口单位好其他业务科室;

    三是由于经费不足,硬件建设滞后,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