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文件精神,全文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9-3210718,传真:0439-3210758。邮编:134300。地址:长白山大街3766号市政府4楼。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管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报纸、新媒体、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查阅点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丰富、充实信息量,收集整理本部门可对外公开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2022年我局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份,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1篇。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一项共性工作的特点,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并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局长负责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计划安排、任务落实、督办协调。机关其他科室和局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局系统信息化建设。
2、人员配备情况。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兼职1名,设在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市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3、培训情况。每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有效提高了自身工作的素质。
4、教育考核情况。市管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终考核长效机制。
5、保障情况。严格执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各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工作的通知》政务信息保密制度。市保密局联合各行政机关保密委员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严把流程关 、严把答复关、严把法律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力量。认真做好我局具体承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承接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完善基本配套制度。几年来,市管理局依据《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办法的通知》包括:《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白山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白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办法的通知》,包括:《白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白山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等制度的通知》包括:《白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制定《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到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
(五) 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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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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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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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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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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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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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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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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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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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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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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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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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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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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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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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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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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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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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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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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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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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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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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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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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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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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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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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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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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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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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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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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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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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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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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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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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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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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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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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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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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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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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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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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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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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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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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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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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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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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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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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明显;二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三是民生类信息产量少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一)强化管理和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承办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和检查上网信息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
(二)建立长效机制。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市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在内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加强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通过网上浏览、实地检查,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其结果将每个季度通报一次,对工作开展较差的科室提出批评。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反馈答疑机制和办事指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围绕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二是抓好化解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科室之间的内部协调配合,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又要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强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