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9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发函〔2021〕3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全文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9-3210718,传真:0439-3210758。邮编:134300。地址:长白山大街3766号市政府4楼。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管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查阅点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丰富、充实信息量,收集整理本部门可对外公开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2023年我局公开发布政府信息7份。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一项共性工作的特点,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并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局长负责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计划安排、任务落实、督办协调。机关其他科室和局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局系统信息化建设。
2、人员配备情况。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兼职1名,设在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市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3、培训情况。每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有效提高了自身工作的素质。
4、教育考核情况。市管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终考核长效机制。
5、保障情况。严格执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各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工作的通知》政务信息保密制度。市保密局联合各行政机关保密委员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严把流程关 、严把答复关、严把法律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力量。认真做好我局具体承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承接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完善基本配套制度。几年来,市管理局依据《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办法的通知》包括:《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白山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白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办法的通知》,包括:《白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白山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白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等制度的通知》包括:《白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制定《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到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
(五) 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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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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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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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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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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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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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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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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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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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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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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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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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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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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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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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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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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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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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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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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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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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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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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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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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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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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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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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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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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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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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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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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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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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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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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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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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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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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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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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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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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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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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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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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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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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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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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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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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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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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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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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夯实信息内容建设,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及时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应用方面不够活跃,发挥为民服务作用不明显。
(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加强栏目内容建设,及时充实相关信息内容,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的宣传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机构人员保障,建立健全公开机制
强化政务公开专业化培训,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主动向先进单位学习借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