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的通知
白山工信运行联〔2023〕139号
浑江区财政局、工信局,市直有关企业:
依据《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49号)相关规定,现对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三季度稳增长工业企业奖补。
对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以上且净增量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三季度产值净增量及增速各占50%权重进行资金分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白山市市本级(开发区)及浑江区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三、申报程序
实行电子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以及网络公示。
1.电子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白山市工信局项目申报信箱baishan3225809@163.com,市工信局将按项目申报方向对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版材料审查及存档。
2.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电子申报的同时,按照要求完成纸质材料,报市工信局、财政局审查,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
3.网络公示。市工信局负责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申报时间
电子申报截止于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17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纸质材料申报,并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运行办和市财政局产业发展科。
五、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
1.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择优确定项目,区直企业申报项目,须由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
2.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内容必须一致,申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3.项目申报单位在本次申报过程中,超过申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材料装订要求。
1.使用统一封面,申报材料正反面印刷,按照申报要求所列的顺序装订成册。
2.项目类别:2023年三季度稳增长工业企业奖补。
联系人: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办
王晓楠 0439-3224031
白山市财政局产业发展科
刘程鑫 0439-3381068
附件:1.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申报书
2.2023年三季度稳增长工业企业奖补专项资金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申报指南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白山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